支付命令115年度司促字第984號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5年度司促字第984號
債 權 人 依珦室內裝修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李依宸
上列債權人依珦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世茂營造工程有限
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
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00元(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
納或以匯票繳納,受款人請註明臺灣彰化地方法院)。
二、請釋明聲請狀事實及理由欄一、所載工程總價新臺幣16,005
,534元之計算式並請載明與所提釋明資料之關連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9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
115年度司促字第984號
債 權 人 依珦室內裝修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李依宸
上列債權人依珦室內裝修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世茂營造工程有限
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,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
後列事項,逾期不補正,即予駁回,特此裁定。應補正之事項:
一、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00元(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
納或以匯票繳納,受款人請註明臺灣彰化地方法院)。
二、請釋明聲請狀事實及理由欄一、所載工程總價新臺幣16,005
,534元之計算式並請載明與所提釋明資料之關連。
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9 日
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順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