損害賠償114年度彰小字第308號

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
114年度彰小字第308號
原告 閆麗華
訴訟代理人 林俊成
被告 李坤瑋


訴訟代理人 許哲維律師
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  主   文
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,特此裁定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4  年  8   月  21  日
         彰化簡易庭 法 官 黃佩穎
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件不得抗告。
中  華  民  國  114  年  8   月  21  日
               書記官 蔡亦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