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償借款112年度嘉簡字第359號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2年度嘉簡字第359號
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
訴訟代理人 林余錫
被 告 娜娜國際開發有限公司
兼法定代理
人 黎景翔
被 告 李建源
訴訟代理人 李宜齊
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本件因颱風停止上班、上課,延展至民國112年7月31日下午5時
定在本庭第一法庭宣判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
法 官 陳思睿
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
書記官 周瑞楠
112年度嘉簡字第359號
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
訴訟代理人 林余錫
被 告 娜娜國際開發有限公司
兼法定代理
人 黎景翔
被 告 李建源
訴訟代理人 李宜齊
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本件因颱風停止上班、上課,延展至民國112年7月31日下午5時
定在本庭第一法庭宣判,特此裁定。
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
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
法 官 陳思睿
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。
本裁定不得抗告。
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
書記官 周瑞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