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償債務111年度基小字第1208號
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
111年度基小字第1208號
原 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
訴訟代理人
蘇祈紘
被 告 陳威銘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。
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4 日
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
本件不得抗告
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4 日
書記官 王靜敏
111年度基小字第1208號
原 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
訴訟代理人
蘇祈紘
被 告 陳威銘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,本院裁定如下:
主 文
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。
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4 日
民事庭法 官 高偉文
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
本件不得抗告
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4 日
書記官 王靜敏